為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,探索“林長+檢察長”的新思路,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(林業局)攜手廬江縣檢察院,對今年發生在郭河鎮三畈村的潘某、陶某等人濫伐林木案(濫伐林木127株、蓄積12.3立方米)、龍橋鎮福興村汪某等人濫伐林木案(濫伐林木171株、蓄積19.5立方米)二起案件的補種林木進行督導,促使犯罪嫌疑人在規定時期限內,按質按量分別完成補植楊樹182株、喜樹572株。此舉既震懾了違法犯罪分子,又提高了廣大干部群眾保護森林的意識。
下一步,廬江縣將加強宣傳,將生態環境修復與司法辦案相結合,建立健全森林資源管理長效機制,嚴格執法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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